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关于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所签署的《关于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合同》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所签署的《关于广西

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合同》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7 月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环江远丰”)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

诉讼文件,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糖业”)作

为原告起诉方镇河、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方投资”)、

环江远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获受理。

根据上述诉讼材料,公司获知,2012年10月20日,湛江中糖糖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糖”)与方镇河签署《关于广西德保华

宏糖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方镇河收购湛江中糖所持华宏糖业52%股权事宜。2016年8月25

日该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2016年9月28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法院当

庭向环江远丰送达了原告提供的新证据《关于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由湛江中糖、富方投资、方镇河与环江远丰于2015

年1月1日签订于湛江市,为湛江中糖、方镇河与环江远丰2012年10

月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 2012 年 10 月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截止 2015 年

1 月 1 日,各方确认富方投资和方镇河欠湛江中糖货款 14,877 万元

和股权转让款 5,783 万元,两项共计 20,660 万元。

2、富方投资承诺在 2015 年 5 月 1 日前向湛江中糖还款 1 亿元并

按约支付利息;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向湛江中糖还款 1.066 亿元并

按约支付利息。

3、《补充合同》“鉴于”部分说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方镇河、

富方投资继续承包华宏糖业。

4、《补充合同》“鉴于”部分说明环江远丰作为富方投资履行《补

充合同》的担保方,第 1.4 条约定超期一个月富方投资不能按照约定

的日期还款、付息,则方镇河、环江远丰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对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所

签署的《关于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合同》补充专

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环江远丰聘请的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我们认为,2015

年 1 月 1 日,环江远丰与湛江中糖、富方投资、方镇河签署了《补充

合同》,细化了《股权转让协议》的交易价款及支付方式,约定环江

远丰为股权受让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代理律师、公司、环江远丰、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意见不构

成对诉讼结果的任何保证、承诺,具体结果应以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

为准。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广西环江远丰糖

业有限责任公司所签署的《关于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补充合同》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春明 张雄斌

梁戈夫 孙卫东

2016 年 10 月 1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农糖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