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6‐230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和材料已于2016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
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俞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刘
晓良先生、张建平先生、李士强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宋卫红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
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设立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处理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
为规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设立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待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
于该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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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关村支行(账号:1101040160000453646)。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三达
新技术 52.40%股权收购项目和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
公司已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 128,600,000 元用于支付三
达新技术 52.40%股权收购项目;由于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控”),公司已使用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 251,775,927.25 元向浙江安控进行增资,且该增资
款已存放于浙江安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账号:331066130018170153806)。公司已连同浙江安控(与公司合
称“甲方”)、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西湖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1101040160000453646)
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不含利息收入),且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
董事会同意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具体金
额以资金划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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