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肉食: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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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6—08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授权

宫明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

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龙旺庄分理处(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龙旺庄分理处”)“汇利丰”2016 年第 4708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6 年第 4708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 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

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 元

6、净年化收益率: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获得 2.90%的净年化收益;在最差的市场

情况下,可获得 2.60%的净年化收益。

7、产品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

8、产品到期日:2016 年 12 月 20 日

9、期限:69 天

10、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时一次性支付

11、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龙旺庄分理处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

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

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

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

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

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

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

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

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

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

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

3 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

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

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

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是在

确保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

利丰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 年 10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059。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中银

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 年 10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公

告编号 2015-060。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 年 11 月 17 日巨

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063。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快厨帮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 3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利丰62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使用

自有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利丰90 天”人民币理

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 年 11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065。该产品已到

期。

5、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4,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5 年 12 月 17 日巨

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066。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龙旺庄分理处 “本利丰181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1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04。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4,000 万元购买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分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2016 年第 2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披露索引:2016 年 3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26。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快厨帮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 1,8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力支行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

披露索引:2016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31。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莱阳支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4 月 26 日巨

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39。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100 万元购买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莱阳支行各得利(优先级)系列 2016 年第 10 期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42。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9,000 万元购买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莱阳支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5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48。该产品已到期。

12、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元购买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莱阳支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7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67。该产品已到期。

13、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莱阳支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7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71。该产品已到期。

14、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元购买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莱阳支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8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72。该产品已到期。

15、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元元购买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支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9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81。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拟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详情见 2016 年 8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详情见 2016 年 8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交易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权的范围。

九、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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