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16-08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6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 (星期三)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7、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
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翁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郑颖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 刊 登 在 的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 2 名。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2 的乘积数;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
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
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 1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
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3017
联系传真:0572-283355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
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
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
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427 尤夫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A、《关于选举翁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郑颖斌先生为公司董
事的议案》对应“委托价格”情况:
对应申报价
序号 议案内容
(元)
1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翁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
1.2 《关于选举郑颖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2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
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议案 2《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对应“委托价格”情况:
对应申报价
序号 议案内容
(元)
2 《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2.00
备注: 2.00 元代表议案 2。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④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
票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
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
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
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
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
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尤
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5:00。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③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
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
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编: 31301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
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
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1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表决票数(股)
1.1 《关于选举翁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郑颖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
位公章。
投票说明:
1、议案 1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请在本表决票所列的“同意表决票数”
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的,每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ד需选举的董事数”。在议案 1 中,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
(含股东代理人)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 2 的乘积
数,超出的为无效票。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可以将全部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
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
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含股东代理人)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
放弃表决权。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
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议案 1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于其他议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
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
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
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
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