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6—09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 10 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6】
21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你公司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收购襄阳新发地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增资 1.8 亿元人民币收购襄阳新
发地 51%的股权。
经过前述公告的事后审核,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
下相关事项:
一、你公司未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充分披露此次对
外投资事项。本次投资标的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投资协议的主要
内容、增资作价依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分析等重要事项均
未见披露。请公司严格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临时公告格
式指引第三号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的规定,就此发布补充公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事项。
二、你公司披露称,此次收购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和验
1
资报告后,董事会决议将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续将根据项目进
展情况,决定是否向拟收购标的提供其他财务资助(包括借款)措施。
请公司补充披露预计的时间安排,并说明可能向拟收购标的提供其他
财务资助的原因、资助规模和具体用途。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予以披露,并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
之前落实上述要求,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
由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出差在外,未在第一时间将公告发出。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所述问题
进行逐项落实。截至目前,相关资料仍在准备中,预计在 2016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