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续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作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我们对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续借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该事
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同意将本次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续借事宜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重庆德能再
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续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文 敏 任 岳 张应文
2016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