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关于股东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国华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

函【2016】2184 号)《关于对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全文公告了《问询函》。

国华人寿根据要求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本公司代为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将全文披露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我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收到贵部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市天宸股

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现就有关事项

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称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是

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目前,天宸股份控股股东上海

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成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占总股本的 29.17%,你公司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已占总股本的 20%,且拟于本次增持后 12 个月内,继续

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请你公司明确说明公司是否有意通过股份增

1

持获得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权,是否有意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答复如下:

我司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股份”)的股

东,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 20%,且拟于此次增持后 12 个

月内,继续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当前天宸股份控股股东上海仲盛

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成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 29.17%。我司截至目前无意通过股

份增持获得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也无意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你公司在《报告书》中称,将与原公司股东共同积极推进公

司的战略转型,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请你公司明确说明截至

目前,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有,请

详细说明方案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答复如下:

天宸股份于 2015 年 7 月 8 日,2015 年 9 月 1 日及 2016 年 7 月 2

日,先后因涉及商议对外投资事项及筹划重大事项进行停牌。

天宸股份在 2015 年年度报告第 8 页中提及,鉴于公司主业停滞,

公司管理层为完善公司布局,突破无主营业务和主业业务利润的局面,

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筹划并进行了

资产重组,欲进入其他行业领域来调整和明确战略定位,但经过沟通、

洽谈和尽职调查,终因重组条件尚未成熟和继续推进面临较大不确定

性而终止了该项重组(具体见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因此,

公司的目标是仍将继续积极探寻战略转型,尽快明确主业和战略定位,

2

改变目前战略定位不清晰,无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的局面,使公

司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并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告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中提及“未来公

司将继续遵循既定的发展战略,谋求战略转型,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上述公开信息显示出天宸股份谋求战略转型,提升公司竞争力的

强烈意愿,截至目前,我司未筹划关于天宸股份的并购重组、股份发

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

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具体事项;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

在其他对天宸股份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任何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三、“你公司在《报告书》中称,将适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

序,就董事、监事调整事宜提出相关议案。请你公司明确说明截至目

前,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的具

体修改计划,如是,请详细说明相关内容。”

公司答复如下:

如若今后天宸股份进行董事、监事的改选或换届等相关事项,我

司将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范围内,依

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提交更换或提名合格的董事、监事的议

案,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

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后续进展信息,

我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我司不

3

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的具体修改

计划,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默契。

另外,你公司披露的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中称,拟增持股份的

资金为你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途径资金。请说明上述资金安排是

否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的

相关规定。”

公司答复如下:

我司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此过程中,

我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增持行为,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保险公司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的现行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国华人寿对《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详见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

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宸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