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参与投资设
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实现外延式发展,有助于强
化公司产业链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未发现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参与投资设
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辉
王瑛
蔡东宏
2016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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