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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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04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2016

年10月12日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选举蒋志洪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简历见附件),并将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

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蒋志洪,男,194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初中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谈

桥濮桥村联星队管理委员会委员;谈桥濮桥村支部委员、主任、支部书记;美大

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 12 月起任职于

本公司;2010 年 9 月 30 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

董事;美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8 月起,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蒋志洪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蒋志洪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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