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6-4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三)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11 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12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1
日 15:00—2016 年 10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会议室(武
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386 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54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共 82,044,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743%。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
73,941,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103,5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34%。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5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088,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985,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103,5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3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58,729,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827%;反对
313,2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17%;弃权 23,001,76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0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17,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4.5649%;反对 313,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09%;弃权 13,357,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9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方伟、彭磊律师现场见证。律师事务所
暨律师认为:永安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有关法律、法规及永安药业《公
司章程》规定的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程序合法、表决
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