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6-060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董事胥邦君先生、李伟先生、寇化梦先
生、吴定刚先生、高健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农业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交通银行合肥寿春支行、
光大银行长江西路支行及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共 4 家银行分别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同时,同意公司和承销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