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拟审议《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市赛
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独立判断的态度,对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具备可操作性。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应适用关联交易的审
批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应依法进行回避。
我们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立彦 刘宁 胡振超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