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函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公司现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使用本次募集资
金。本公司不会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网络借贷
信息中介业务或网络借贷业务。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国栋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