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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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6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11 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12 日 9:30

—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11 日 15:00—2016 年 10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9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3 号楼 1 楼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87,807,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24.8164%。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茂云律

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7,796,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24.814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0.0015%。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94,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0.765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

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7,807,995 股,其中

赞成票 187,807,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794,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茂云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通过

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3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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