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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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6-72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黄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6-70)。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以下

简称“长沙银行华丰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

简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合计认购理财产品 2.8 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长沙银行华丰支行理财产品

1. 产品名称:长沙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001 期

2. 币种:人民币

3. 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 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

5. 认购金额: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6. 投资期限: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7. 产品收益率:2.9%/年

8. 产品收益与分配:到期一次性返还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

9.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 关联关系:公司与长沙银行华丰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理财产品

1. 财富班车 3 号

(1)产品名称:财富班车 3 号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主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 AA 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

评级在 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

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 等以及 ABS 次级档信用类债券,回

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

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5)认购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投资期限: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

(7)产品收益率:2.45%/年

(8)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公司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无关联关系

2. 财富班车 4 号

(1)产品名称:财富班车 4 号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主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 AA 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

评级在 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

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 等以及 ABS 次级档信用类债券,回

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

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5)认购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投资期限: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7)产品收益率:2.5%/年

(8)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公司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1. 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

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

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

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

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 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

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公司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

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

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

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

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7.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或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

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投资

活动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2.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

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

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签订的《长沙银行对公结构性存

款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 B 类)》;

2.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浦发银行公司

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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