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 2016-025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
10月12日上午在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方弘
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
—T4 站坪、滑行道及配套等(构筑物)项目资产的议案》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书
面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航空性业务资产—
T4 站坪、滑行道及配套等(构筑物)项目资产的议案》
1、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大学评估[2016]ZB0158 号文确认, 公司依据评估价收购厦门翔业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T4 站坪、滑行道及配套等(构筑物)项目资产, 以上收购事
项程序合法、有效,收购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
情况。
2、公司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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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没有被出具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二)《关于公司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
利于公司借助财务公司的专业化金融平台,更好地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
2、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精神,且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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