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空港: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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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16-028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

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

协议内容,翔业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

务。

2、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王倜傥先

生、陈斌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董事孙长力先生、刘

范畴先生及四位独立董事曾招文先生、赵鸿铎先生、吴超鹏先生、郑学实先生表决同意。

3、关联交易的影响:翔业财务公司作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

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够通过提

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本公司对发挥公司资金规模效益、加速资金周转、节

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的需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在机

场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影响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公司拟与厦门

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翔业财务公司将为本公

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由于本公司与翔业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此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

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1

二、关联方介绍

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 396-398 号翔业大厦 1302、13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倜傥

注册资本:10 亿元

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

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

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结算服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结算服务收

费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亦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执行的结算费率标准。

3、授信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授信服务,授信品种包括办理贷款、票据承兑、

票据贴现、融资租赁、保理、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的利率和相关费率由双方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利率和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将与本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探讨新

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

质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

独立的协议;翔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

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金融服务金额上限

2

1、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入翔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

包括来自翔业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总资产金额的 20%原则确定;

2、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三)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四、风险控制

1、双方应当建立、完善各自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

设立适当的风险隔离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不向对方扩散。

2、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资料,

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

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3、翔业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

作,不得开展未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4、翔业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

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确保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翔业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支付需

求。如翔业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存款,本公司及子公司有权从翔业财务公司已

经提供给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且本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

本协议;如因翔业财务公司过错发生资金损失,翔业财务公司应全额赔偿本公司及子公

司的损失,且本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服务协议,若翔业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翔业财务公司发放给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

抵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翔业财务公司作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够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更

好地满足公司对发挥公司资金规模效益、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的需求,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3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并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带来重大影

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借助翔业财务公司的专业化金融平台,充分协调翔

业集团的内部资源,更好地满足公司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

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

事项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报告

4、本公司与翔业集团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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