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科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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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油品质量升级

项目变压吸附 PSA 装置总承包合同》,金额为 2780 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审计部统计截止目前,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2016年已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属

于董事会有权审批并实施的关联交易。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

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

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对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

会产生依赖。

为帮助公司早日走出业绩下滑困境,在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公司与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油

品质量升级项目变压吸附PSA装置总承包合同》。本次业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

大型变压吸附制氢技术首次与中石化、中石油及中海油等三大石化系统之外的

炼油企业合作,对公司今后在地方炼油企业推广应用变压吸附制氢技术具有重

大意义。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2016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决议”。2016年4月20日,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未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

1

的决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决议”。公司关联董事陈虹、吴昱、王晓东、苏静

祎四人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2016 年公司日常性

关联交易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总额为 8820 万元,公司独

立董事申嫦娥、许军利、陈叔平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告临 2016-006、2016-10。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6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已超过 3,000 万元,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未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决

议”,详见公告临 2016-013。

3、经公司审计部统计截止目前,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2016年已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我公司(承包商)与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主方)签订的《油品质量

升级项目变压吸附PSA装置总承包合同》,该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人销售产

品、商品 。

该总承包合同主要为《4 万标立/时变压吸附 PSA 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本工程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 2780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国

2

注册资本:壹亿零肆佰伍拾万零壹佰陆拾元整

住所:广饶县辛桥

主营业务:汽油、柴油、液化气、丙烯、民用烃、丙烯酸、丙炳酸丁酯、

石脑油、固体硫磺、MTBE 的生产、销售;许可证范围内发电类业务;许可证

范围内供热经营。(以上项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道路沥青、渣油、催化油

浆、焦化焦炭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维修;橡胶产品、塑料产品(不含农膜)

的生产、销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大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化工集团的下属公司,与天科股份

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规

定,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广饶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化

工集团,位于东营市广饶县城以北广饶经济开发区内,是集石油化工、精细化

工、电联产于一体的国家大型股份企业,全国 500 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全国

化工系统利税百强企业、中国行业一百强、山东省 136 户重点企业集团之一。

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关联交易的相关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我公司(承包商)与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主方)签订了《油品质量

升级项目变压吸附PSA装置总承包合同》。该总承包合同主要为《4万标立/时变

压吸附PSA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4万标立/日寸变压吸附PSA装置总承包范围为PSA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

包括土建结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给排水等专业;安装调试、试

车和开车的指导、配合性能考核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提供开停工方案、操作规

程、以及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所需的文件。

(2)合同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 2017 年 2 月 28 日完成。

3

(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

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原则按照销售同类

产品的市场价格,并最终由双方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付款方

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经营性往来,在目前严峻的经营形势下符合

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且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会产生依赖。

为帮助公司早日走出业绩下滑困境,在公司大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公司与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油品质

量升级项目变压吸附PSA装置总承包合同》。本次业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大型

变压吸附制氢技术首次与中石化、中石油及中海油等三大石化系统之外的炼油

企业合作,对公司今后在地方炼油企业推广应用变压吸附制氢技术具有重大意

义。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报备文件

4

1、天科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天科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

意见。

3、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变压吸附 PSA 装置总承包合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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