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6-104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创业板)
申请文件(苏交科司【2015】76 号),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 153498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取得中国证监
153498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取得中国
证监会第 153498 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收购(现金收购),且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
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
申请文件中止审查的申请》,并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498 号)。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恢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153498 号)。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完成交割,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2016 年 10 月 10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498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项目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