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金耀药业 62%股权。根据标的资产金耀药业 2015 年未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预估交易作价情况,以及天药股份经审计的 2015 年的合
并报表财务数据,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天药股份 金耀药业 交易作价 财务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 303,317.90 117,093.22 116,357.01 38.60%
资产净额 242,794.96 85,335.69 116,357.01 47.92%
营业收入 140,471.99 49,868.51 - 35.50%
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
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注2:天药股份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金耀药业的相关财务指标取自金耀药业2015年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天药股份及金耀药
业的资产净额均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须
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特此说明。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