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

月11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

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四”位数 2190

末“五”位数 69169、19169、13940

509255、709255、909255、109255、309255、850234、

末“六”位数

350234

末“七”位数 2331254

29384010、49384010、69384010、89384010、09384010、

末“八”位数

01090916、51090916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

有24,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投资者还可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通过所在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2、通过拨打电话400-808-9999查询。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10月12日(T+2日)公告的《杭

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集智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