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涉及的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万隆评报字(2016)第1718号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 估 报 告 目 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 ..................................................................................................................................... 3

评估报告摘要 ......................................................................................................................................... 4

评估报告 ................................................................................................................................................. 5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 评估目的 ............................................................................................................................. 10

三、 评估对象和范围 ................................................................................................................. 10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4

五、 评估基准日 ......................................................................................................................... 18

六、 评估依据 ............................................................................................................................. 18

七、 评估方法 ............................................................................................................................. 20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8

九、 评估假设 ............................................................................................................................. 30

十、 评估结论 ............................................................................................................................. 33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35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 37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37

附件 ....................................................................................................................................................... 39

-2-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项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了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

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

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

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

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

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摘要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因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股权收购事宜而涉及的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了评估。

评估目的:股权收购。

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为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

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亿伍仟捌佰零柒万元整(RMB 995,807 万元)

上述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逾期使用无效。

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报告第十一项。

特 别 提 示 :以 上 内 容 摘 自【 万 隆 评 报 字 (2016)第 1718 号 】评 估 报 告

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

评 估 报 告 全 文 ,本 摘 要 不 得 单 独 使 用 。

-4-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万隆评报字(2016)第 1718 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 估 报 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盛泰”)

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

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

企业名称: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762306858F

法定住所:中国四川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

-5-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 738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2004 年 05 月 1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锅炉辅机、燃烧器及环卫设备、钢结构、机械设备、吹灰

器及管路系统的设计、制造、改造及销售;石油化工容器、轻工机械、电

气机械、机组配套安装;专业生产耐火材料、耐磨材料、耐压材料、自控

装置、电站阀门及电磁产品;工矿设备租赁、闲置设备调剂、边角余料的

加工及销售;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无损检

测服务;自营对外进出口贸易;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

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对外承包工程(在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经营),电

站锅炉、工业锅炉、特种锅炉制造、销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垃圾焚

烧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项目的专

业化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培训和咨询、普通货运,仓储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

1、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50EF5U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 95 号运通中心

604B 单元之五一八(该住所仅限作为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6-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周燕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

(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它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

的经营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配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

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

营业期限: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65 年 12 月 10 日

2、历史沿革,股东及持股比例、经营管理架构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由上海

致 茂 实业 发 展有 限 公司 、 EVERPOW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和周燕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共同出资组建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上海致茂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认缴 10%,EVERPOW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认缴 70%,

周燕认缴 20%。

2016 年 7 月 30 日,EVERPOW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7-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将所持有的公司 26%的股权转让给蜂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海致茂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 将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1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蜂 巢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EVERPOW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将所持有的 44%的股

权转让给 RICHSTAR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 LIMITED;周

燕将所持有的 15%股权转让给蜂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各股东认缴的出资共计人民币 3 亿

元,具体如下表: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实际出资

股东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 (%)

蜂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000.00 51.00 25,000.00 25.00

RICHSTAR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LIMITED 44,000.00 44.00

周燕 5,000.00 5.00 5,000.00 5.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30,000.00 30.00

3、近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1)企业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石墨烯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单层石墨烯的量产

技术在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已取得美国 AMI 公司

25 项石墨烯生产技术专利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排他性、无限期的使用许可。

主要产品为单层石墨烯、单层氧化石墨烯、少数层石墨烯、石墨烯浆料和

氧化石墨烯溶液。

2)近年及本期的经营成果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年1—8月

一、营业收入 331,899,052.99

减:营业成本 1,113,331.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737,533.88

-8-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项 目 2016年1—8月

销售费用 176,133.71

管理费用 15,793,476.40

财务费用 -146,218.75

资产减值损失 2,061,486.53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6,621.63

二、营业利润 306,452,688.36

加:营业外收入 0.00

减:营业外支出 28,000.00

三、利润总额 305,928,688.36

减:所得税费用 77,529,878.61

四、净利润 228,398,809.75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5,627,548.13

负债总额 177,228,738.38

所有者权益 528,398,809.75

资产负债率 25%

上述2016年1-8月数据摘自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亚会B审字(2016)1672号】审计报告。

4、被评估企业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5、税项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方关系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无关联关系。委托方拟收购被评估单位股权。

(四)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9-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评估目的相关的中国政府职能部门。

二、 评估目的

因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

限公司 15%股权事宜,提供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

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专业意见。

三、 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为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

部资产与负债。具体内容如下表:

项 目 账面价值(元)

流动资产: 549,650,080.70

货币资金 94,109,414.88

应收票据 320,000,000.00

应收账款 19,304,467.40

预付账款 26,463,980.00

其他应收款 89,772,218.42

非流动资产: 155,977,467.43

长期股权投资 110,793,378.37

固定资产 820,618.67

在建工程 35,915,940.00

无形资产 49,912.90

长期待摊费用 7,882,245.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5,371.63

资产总计 705,627,548.13

流动负债: 177,228,738.38

应付账款 33,467,815.94

应付职工薪酬 207,000.00

应交税费 140,138,889.71

其他应付款 3,415,032.73

-10-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项 目 账面价值(元)

负债合计 177,228,738.38

2016年1-8月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还包括25项石墨烯技术专利的使用权(详见

主要资产概况第6条)。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

估范围一致。

(三)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概况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账面值549,650,080.70元。货币资金账面值94,109,414.88 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7.12%;应收票据账面值320,000,000.00元,占流动资

产比重为58.22%,其中,客户A出具商业承兑汇票300,000,000元,票据到期

日2017年5月25日,客户B出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0,000元,票据到期日2017

年2月28日;应收账款账面值19,304,467.40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51%,

主要为货款;预付账款账面值26,463,980.00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4.81%,

主要为购置设备;其他应收款账面值89,772,218.42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6.33 %,主要为关联方往来款。

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110,793,378.37 元。

共计四家被投资单位,详见下文。

序号 长期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金额

1 厦门市安固强石墨烯研究所 100.00% 10,000,000.00

-11-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 绿色产业(厦门)石墨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 50,100,768.81

3 厦门材料创新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0% 29,692,917.06

4 山东安固强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30.00% 29,999,692.50

合计 110,793,378.37

(1)厦门市安固强石墨烯研究所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52350200MJB961978F

法定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19 号湖里大厦 1402 室

法定代表人:上海中财国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办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06 月 30 日至 2019 年 6 月 29 日

经营范围:单层石墨烯工业化量产技术以及石墨烯应用技术的研发

(2)绿色产业(厦门)石墨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50200MA348GR13G

法定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 95 号运

通中心 604B 单元之五一八(该住所仅限作为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上海中财国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05 月 23 日至无期限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受托对股

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

-12-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明文规定除外);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

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明文规定除外);投资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明文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明文规定

除外)。

(3)厦门材料创新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50200MA3498533Y

法定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19 号 1402 室(该住所仅限作为商

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周燕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06 月 22 日至 2066 年 0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

服务业;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明

文规定除外)。

(4)山东安固强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71700MA3CDPPB1M

法定住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中华西路 2059 号

法定代表人:钱东伟

开办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13-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07 月 14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范围:单层石墨烯的研发、生产、销售;单层石墨烯的规模化

生产及应用技术推广;单层石墨烯的进出口贸易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固定资产-设备类:机器设备共计 13 台/套,主要为实验室仪器,

账面原值合计 193,709.41 元,账面净值合计 191,581.96 元。电子设备共

计 170 台/套,主要为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合计 251,509.30

元,账面净值合计 243,107.48 元。运输设备系 1 辆轿车,账面原值为

392,136.75 元,账面净值为 385,929.23 元。

4、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35,915,940.00 元。

5、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办公楼和厂房的装修费待摊费用。

6、石墨烯技术专利的使用许可

张博增,1952 年出生于中国台湾屏东县,1982 年毕业于美国麻省理

工学院并获得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学位。同年受聘于美国奥本大

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任正教授,终身教授及研究生办主任。1991 年受

聘于英国剑桥大学丘吉尔学院担任海外院士。同年受美国国家自然基金

支持的复合材料研究中心邀请,担任该中心主任。2002 年被北达科他州

立大学的机械工程与应用力学系聘为系主任、教授。2005 年被美国莱特

州立大学的计算机与工程学院聘为学院院长、终身教授。目前拥有 200

篇已发表的科学论文及 160 个美国和国际专利。

-14-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张博增博士是纳米石墨烯科学技术的开创者,是世界上最早发现石

墨烯、制备出独立的单原子层石墨烯薄膜、并使之应用到复合材料及新

能源领域的科学家。

2010 年,著名的诺贝尔物理奖授予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的俄罗斯裔

科学家 A. Geim 及 K. Novoselov,以奖励他们在石墨烯物理性能研究方

面作做出的贡献。2004 年两位科学家探测到电子在石墨烯材料中的传递

速度是在硅中的 100 倍,但是,他们并不是最早发现石墨烯的科学家。

早在 2002 年 10 月,张博增博士申报了全球第一篇有关石墨烯组成、生

产工艺及应用技术的专利:“Nano-scaled Graphene Plates”(美国专利号

7071258),在这篇专利文献中,张博士清楚地阐述了单原子层及多层石

墨烯的制备过程。这是全球最早的关于单层石墨烯、石墨烯增强金属基、

树脂基、碳基及陶瓷基复合材料的专利。随后的十几年中,张博士和他

的研究团队相继申请了几十个与石墨烯生产工艺技术及应用技术相关的

美国专利(包括已经核准的及正在申请的),发明了超临界流体分离法、

氧化还原法、液相剥离法、电化学剥离法、高剪切法等石墨烯制备方法,

开创了单原子层石墨烯工业级产业化的先河。

张博士与他的工作伙伴扎姆阿茹娜(Dr.Aruna Zhamu)于 2007 年共

同创建了 Angstron Materials, Inc(AMI),以量产单原子层石墨烯材料。

AMI 公司已经被认可为全球最大的单原子层石墨烯的生产及供应商,并

在石墨烯产业化及其应用技术方面占主导地位。目前,AMI 的石墨烯生

产技术可以使单原子石墨烯产量达到每小时公斤级。这是石墨烯产业化

-15-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进程中的革命性突破,它使单原子层石墨烯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大为

下降,使这种性能更优于单壁碳纳米管的新型材料有可能得到更广泛的

应用。

2016 年 8 月 31 日,Angstron Materials,Inc.与恒力盛泰签署专利及技

术使用许可协议,前者将其拥有的 25 项石墨烯生产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授

予被评估单位。该许可授权具有排他性,不存在期限限制,授权范围限

定在中国大陆。专利权明细详见下表。

-16-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序号 专利申请号(申请日) 专利权证号(授权日) 技术发明人 专利权英文名 专利权中文名 专利技术内涵

Bor Z. Jang and W. 纳米級石墨烯薄片

1 10/ 274473 (10/21/2002) 7071258 (07/04/2006) Nano-scaled Graphene Plates

C. Huang 材料

Aruna Zhamu,

Low-Temperature Method of Producing 低温法制造纳米級

JinJun Shi, Jiusheng

2 11/ 787442 (04/17/2007) 8132746 (03/13/2012) Nano-scaled Graphene Platelets and Their 石墨烯薄片材料以

Guo, and Bor Z.

Nanocomposites 及相关的复合材料

Jang

该五项专利技术所

Bor Z. Jang, Aruna Method of Producing Nano-scaled 生产纳米級的无机

涉及的内容主要是

3 11/ 709274 (02/22/2007) 7892514 (02/22/2011) Zhamu, and Graphene and Inorganic Platelets and Their 石 墨 烯 薄 片 、 以 及

Jiusheng Guo Nanocomposites 相关的复合材料 以氧化还原法生产

石墨烯

Lulu Song, Jiusheng 高导电性的纳米級

Highly Conductive Nano-scaled Graphene

4 11/ 328880 (01/11/2006) 7566410 (07/28/2009) Guo, Aruna Zhamu, 石墨烯复合材料和

Plate Nanocomposites and Products

and Bor Z. Jang 產品

Jiusheng Guo, Nano-scaled Graphene Plate-Reinforced 纳米級石墨烯强化

5 11/ 257508 (10/26/2005) 7662321 (02/16/2010) Aruna Zhamu, and Composite Materials and Method of 复合材料及其生产

Bor Z. Jang Producing Same 方法

Bor Z. Jang, Aruna 纳米級石墨烯薄片

Mass Production of Nano-scaled Platelets

6 11/ 526489 (09/26/2006) 7785492 (08/31/2010). Zhamu, and 及其产品的量产技

and Products 该两项专利技术所

Jiusheng Guo 术

涉及的内容主要是

以超临界流体分离

Aruna Zhamu and Supercritical Fluid Process for Producing 用于生产纳米級石 法生产石墨烯

7 12/ 229493 (08/25/2008) 8696938 (04/15/2014) 墨烯薄片的超临界

Bor Z. Jang Nano Graphene Platelets

流体分离技术

Aruna Zhamu, Jinjun Method of Producing Exfoliated Graphite, 生产膨胀石墨、柔

8 11/ 800728 (05/08/2007) 7824651 (11/02/2010) Shi, Jiusheng Guo Flexible Graphite, and Nano-Scaled 性石墨、及纳米級

and Bor Z. Jang Graphene Plates 石墨烯薄片的方法

Aruna Zhamu and Mass Production of Pristine Nano 高純度纳米级石墨

9 12/ 460863 (07/27/2009) 8226801 (07/24/2012)

Bor Z. Jang Graphene Materials 烯材料的量产技术

Process For Producing Dispersible And 从未经氧化的石墨 该五项专利技术所

Aruna Zhamu and 材料中生产可散开 涉及的内容主要是

10 12/ 231411 (09/03/2008) 8216541 (07/10/2012) Conductive Nano Graphene Platelets From

Bor Z. Jang 的、可导电的纳米 以液相剥离法生产

Non-Oxidized Graphitic Materials 级石墨烯薄片 石墨烯

Aruna Zhamu and Method of Producing Nano-scaled 生产纳米级的无机

11 13/ 200307 (09/23/2011) 8308984 (11/13/2012)

Bor Z. Jang Inorganic Platelets 石墨烯薄片

Bor Z. Jang, Aruna Method of Producing Nano-scaled 生产纳米級的无机

12 12/ 983947 (01/04/2011) 8114373 (02/14/2012) Zhamu, and Graphene and Inorganic Platelets and Their 石 墨 烯 薄 片 、 以 及

Jiusheng Guo Nanocomposites 相关的复合材料

Aruna Zhamu, Joan

Electrochemical Method of Producing Ultra- 电 化 学 法 生 产 超 薄

13 11/ 881388 (07/27/2007) 8524067 (09/03/2013) Jang, and Bor Z.

thin Nano-Scaled Graphene Platelets 纳米級石墨烯薄片

Jang

Environmentally Benign Graphite 带有环保性质的石

Aruna Zham and Intercalation Compound Composition for 墨层间化合物生产

14 11/ 881390 (07/27/2007) 8753539 (06/17/2014) 膨胀石墨、柔性石

Bor Z. Jang Exfoliated Graphite, Flexible Graphite, and

墨及納米級石墨烯

Nano-Scaled Graphene Platelets 薄片

该五项专利技术所

Aruna Zhamu and Electrochemical Method of Producing Nano 电 化 学 法 生 产 纳 米 涉及的内容主要是

15 13/ 987362 (07/17/2013) 9422164 (08/23/2016)

Bor Z. Jang Graphene Platelets 級石墨烯薄片 以电化学剥离法生

产石墨烯

Aruna Zhamu and Electrochemical Method of Producing 电化学法生产单层

16 14/ 998784 (02/17/2016) 正在申请专利权 或少数层石墨烯薄

Bor Z. Jang Single-layer or Few-layer Graphene Sheets

Aruna Zhamu and Electrochemical Production of Graphene 电化学法直接从石

17 14/ 998944 (03/09/2016) 正在申请专利权 墨矿中生产石墨烯

Bor Z. Jang Sheets Directly from Graphite Mineral

薄片

Aruna Zhamu, Method of Producing Nano-Scaled 长宽比较高的纳米

18 12/ 002278 (12/17/2007) 7790285 (09/07/2010) Jiusheng Guo, and Graphene Platelets with a High Length-to- 級石墨烯薄片的生

Bor Z. Jang Width Ratio 产方法

Submicron-scale Graphitic Fibrils, Methods 次微米級石墨纤维

Aruna Zhamu and

19 12/ 592970 (12/07/2009) 8753740 (06/17/2014) for Producing Same, and Compositions 及相关复合材料的

Bor Z. Jang

Containing Same 制造方法

Chemically Functionalized Submicron 化学官能团化的次

Aruna Zhamu and 微米級石墨纤维及

20 12/ 804190 (07/16/2010) 8753543 (06/17/2014) Graphitic Fibrils, Methods for Producing

Bor Z. Jang 相关复合材料的制

Same, and Compositions Containing Same 造方法

Aruna Zhamu, Production of Ultra-thin Nano-Scaled 从中位碳微胶珠中

21 12/ 005015 (12/26/2007) 8883114 (11/11/2014) Jiusheng Guo, and Graphene Platelets from Meso-Carbon 生产超薄纳米級石

Bor Z. Jang Micro-Beads 墨烯薄片的技术 这些专利技术分别

包含石墨烯生产方

法的最新研究成果

Aruna Zhamu and One-Step Production of Graphene 一步生产法制造石

22 13/ 317100 (10/11/2011) 8747623 (06/10/2014)

Bor Z. Jang Materials 墨烯材料

David J. Burton,

Production of Graphene Materials in a 从空化流体中生产

23 13/ 999397 (02/21/2014) 9315388 (04/19/2016) Aruna Zhamu, and

Cavitating Fluid 石墨烯材料的技術

Bor Z. Jang

Aruna Zhamu and Environmentally Benign Production of 带有环保性质的石

24 14/ 544821 (02/24/2015) 正在申请专利权

Bor Z. Jang Graphene Materials 墨烯生产技术

Aruna Zhamu and Chemical-Free Production of Graphene 不含化学成分的石

25 14/ 757193 (12/03/2015) 正在申请专利权

Bor Z. Jang Materials 墨烯生产技术

-17-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7、经营场所租赁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场所系向福建金仕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借,坐

落于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19 号湖里大厦 17 层。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8 月 31 日。

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根据评估目的由委托方确定评

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

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 号);

-18-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国务院第 91 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 年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

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

产权[2006]274 号);

5、《企业会计准则》;

6、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 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6、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9、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10、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1、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 权属依据

1、 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被评估单位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19-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3、 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4、 委估资产申报明细表;

5、 专利授权协议;

6、 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

其他有关资料;

7、 其他权属证明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 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2、 评估基准日市场相关价格信息资料;

3、 相关各项购置资产的合同、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4、 收入成本费用的明细账等财务统计资料;

5、 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申报明细表;

6、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7、 评估人员收集的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

8、 被评估单位撰写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的有关事项说明》;

9、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2016-2021 年盈利预测申报明细表及相关预

测说明、未来年度发展规划;

10、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七、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一般可分为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20-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

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能够采用市场法

评估的基本前提条件是需要存在一个该类资产交易十分活跃的公开市场。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

买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额不会高于所购置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

来的回报。运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前提条件是预期收益可以量化、

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与折现密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

预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

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

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资产基础法的思路是任

何一个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组建该

项资产的现行成本。

三种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衡量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说,在

完全市场条件下,三种基本方法得出的结果会趋于一致,但受市场条件、

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掌握的信息情况等诸多因素,以及人们的价值观

不同,三种基本方法得出的结果会存在着差异。

本次评估对象系新材料生产型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其中包含

了专利技术使用权、专有技术和客户关系等大量账外无形资产,且企业

-21-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未来的收益大多由此类账外无形资产产生,以账面金额为基础的资产基

础法不能完全体现被评估单位的整体价值。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被评估

单位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经综合分析

后,确定最终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模型及参数的选择

1、评估模型

由于本次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预测不涉及付息负债,故本次的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即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可直接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评

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

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负

债)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溢余资产(负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各预测期内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

现值合计金额+明确的预测期之后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各年度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

出-净营运资金增加额+付息债务的变动。

2、预测期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清晰,未来发展战略明确,运营情况平稳向好,

明确的预测收益期为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收益期

-22-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经营依托的主要核心人员稳定,有稳定的供货商和客户,

虽然有单一客户依赖、关联方供货等独立性瑕疵,但考虑到企业产品用

途的广泛性,也未发现企业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故收益期按

永续确定。

4、收益法的公式为:

n

Ft F (1 g ) 1

P t

t 1 (1 r ) t

rg (1 r ) n

式中: P 评估价值

Ft 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 收益折现率

n 明确的预测期间

g -永续增长率

5、折现率的确定方法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协调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

自由现金流量,应选取权益资本成本为期望收益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

即:Ke=Rf+ βL×MRP+ Rc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利率;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23-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二)市场法

采用参考企业比较法对标的权益的价值进行估算。

根据调查取得新材料制造类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类比率乘数、收益类

比率乘数进行分析计算,得到评估基准日文化传媒类可比上市公司资产类

比率乘数、收益类比率乘数;对上述比率乘数进行一定的修正,得到各比

率乘数的修正系数,再与对应的比率乘数相乘得到修正后的比率乘数;以

基准日恒力盛泰财务报表相应的资产、收益与上述修正后的比率乘数相乘

得到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再考虑不可流通性折价,并分析

两种乘数方法对新材料制造类估值的适用性,最终确定本次评估的恒力盛

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法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可比公司的资产类或收益类比率

乘数×资产类或收益类比率乘数修正系数×被评估单位资产类或收益类指标

×(1-不可流通折扣率)+非经营性资产净值+单独评估资产

1、资产类比率乘数及其修正系数

(1)总资产比率乘数(Asset Multiple)

①企业价值/总资产比率乘数=(股权市场价值+债权市场价值)/总资产

账面值

②总资产比率乘数修正系数:

-24-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BITDA

定义:ω= ,则:EBITDA=总资产×ω

总资产

全投资市场价值 1 全投资市场价值 ω

= ,则 =

总资产 ω WACC-g 总资产 WACC-g

ω1

WACC 1-g 1

总资产比率乘数修正系数P=

ω2

WACC 2-g 2

式中: WACC1:被评估企业折现率;

g1 :被评估企业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EBITDA

ω1:对比公司的 ;

总资产

WACC2:为对比公司折现率;

g 2 :为对比公司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EBITDA

ω2:被评估企业的 。

总资产

(2)净资产比率乘数(Net Asset Multiple)

①股权价值/净资产比率乘数=企业股权市场价值/净资产账面值

股权价值/净资产比率乘数有时可以为股票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

②净资产比率乘数修正系数:

利润总额+折旧/摊销

定义:ψ=

净资产

则:利润总额+折旧/摊销=净资产×ψ

股权市场价值 1 股权市场价值 ψ

= ,则 =

净资产 ψ CAPM-g 净资产 CAPM-g

-25-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ψ1

CAPM 1-g 1

净资产比率乘数修正系数 P=

ψ2

CAPM 2-g 2

式中:CAPM1:被评估企业股权投资回报率;

g1 :被评估企业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利润总额+折旧/摊销

ω1:对比公司的

净资产

CAPM2:对比公司股权投资回报率;

g 2 :对比公司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利润总额+折旧/摊销

ω2:被评估企业的

净资产

2、收益类比率乘数及其修正系数

(1)销售收入比率乘数(Revenue Multiple)

①企业价值/销售收入比率乘数=(股权市场价值+债权市场价值)/销

售收入

②销售收入比率乘数修正系数:

EBITDA

定义:δ= ,则:EBITDA=销售收入×δ

销售收入

全投资市场价值 1 全投资市场价值 δ

= ,则 =

销售收入 δ WACC-g 销售收入 WACC-g

δ1

WACC1-g1

销售收入比率乘数修正系数P=

δ2

WACC 2-g 2

式中:WACC1:被评估企业折现率;

-26-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g 1 :被评估企业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EBITDA

δ1:对比公司的

销售收入

WACC2:对比公司折现率;

g 2 :对比公司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EBITDA

δ2:被评估企业的

销售收入

(2)息税前收益比率乘数(EBIT Multiple)

①息税前收益比率乘数=(企业股权市场价值+债权市场价值)/EBIT

②EBIT比率乘数修正系数:

EBITDA

定义:λ= ,则EBITDA=EBIT×λ

EBIT

全投资市场价值 1 全投资市场价值 λ

= ,则: =

EBIT λ WACC-g EBIT WACC-g

λ1

WACC 1-g 1

EBIT比率乘数修正系数P=

λ2

WACC 2-g 2

式中: WACC1:被评估企业折现率;

g 1 :被评估企业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EBITDA

λ1:对比公司的

EBIT

WACC2:对比公司折现率;

g 2 :对比公司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27-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BITDA

λ2:被评估企业的 。

EBIT

(3)息税折旧/摊销前收益比率乘数(EBITDA Multiple)

①EBITDA比率乘数=(股权市场价值+债权市场价值)/EBITDA

②EBITDA比率乘数修正系数:

全投资市场价值 1

= ,则:

EBITDA WACC-g

1

WACC 1-g 1

EBITDA比率乘数修正系数P=

1

WACC 2-g 2

式中: WACC1:评估企业折现率;

g1 :被评估企业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WACC2:对比公司折现率;

g 2 :对比公司净利润预期增长率。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接受委托

评估公司首先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及委估资产历史和

现状的介绍,了解评估目的和评估基准日,明确评估对象及范围。拟定评

估计划,组建评估项目组。

(二)现场清查

评估项目组于2016年9月6日进驻现场,对被评估单位按审计后的财务

报表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进行现场调查,通过询问、核对、监盘、

-28-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勘察、检查等方式,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

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

清查核实的主要内容为:

(1)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背景情况,主要为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对本

次评估事项的说明;

(2)评估对象存续经营的相关法律情况,主要为评估对象的有关章程、

投资出资协议、合同情况等;

(3)评估对象的相关房屋租赁情况;

(4)评估对象执行的会计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等;

(5)评估对象执行的税率税费及纳税情况;

(6)被评估单位最近几年存贷款规模、存贷款利息率、管理费用、占

用设备及场所(折旧/摊销)、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情况;

(7)被评估单位未来几年的经营规划以及经营策略,包括:营销策略、

成本费用控制、资金筹措和投资计划等以及未来收入和费用构成及其变化

趋势等;

(8)被评估单位主要竞争者的简况,行业发展及地位;

(9)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优势和风险,包括:国家政策优势和风险、

市场(行业)竞争优势和风险、财务(债务)风险、汇率风险等;

(10)近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营业收入

明细表和成本费用明细表;

项目组于2016年9月26日结束现场工作。

-29-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三)评定估算

评估项目组根据评估业务的需要开展独立的市场调研,收集相关的信

息资料,并进行必要筛选、分析、归纳和整理,并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

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评估项目组根据

所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

初步评估结果。

(四)形成报告

资产评估师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最终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师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本公司三级复

核,在与委托方和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

要的沟通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与限制条件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公开市

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

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2、继续使用假设:是指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企业资产在评估目的实现

后,将按其现行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在其经营

-30-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场地租赁期限内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

大改变,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4、外部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利率、汇率、

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5、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相关责任方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资料是真实

的、完整、合法、有效的。

6、假定被评估单位管理当局对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

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被评估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7、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

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

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8、评估结论中不考虑控股股权或少数股权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

没有考虑流动性因素引起的折价。

9、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

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特殊假设与限制条件

1、假设公司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2、收益期与会计年度一致,假设现金流收支在各年年中发生。

-31-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3、未来收益不考虑本次经济行为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

4、不考虑通货膨胀对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的影响。

5、假设企业各年间的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

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6、未来收益的预测基于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

围、方向与目前保持一致。

7、截至本报告日,被评估单位仍未完成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程序。虽然被评估单位正在积极

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但上述行政许可能否获得及获得的时间依然存在着不

确定性,本次假设被评估单位如期获得上述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行政许可。

8、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经营方式、人员扩招、固定

资产投资等事宜均按评估基准日的战略规划如期推进。

9、假设在未来各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预期的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能

按计划到位,预期产能按企业再投资计划实现,石墨烯产品销售不会受其

产能所限。

10、假设被评估单位与美国AMI公司签订的25项石墨烯专利技术的使

用许可协议能永久、有效地执行,且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排他性,授权方

不会做出任何损害被评估单位正当权益的违约行为。

11、假设在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石墨及其它原材料的价格

不会大幅变动。

12、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生产石墨烯的方法与当前一

-32-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致,或者,即使有变化,也不会引起被评估单位石墨烯生产成本的大幅变

动。

13、假设在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石墨烯材料本身不会被其

他新材料、新技术所替代或颠覆。

14、假设在未来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所生产的石墨烯价格随着竞争

者的增加而逐年下降;销量随着各下游企业应用端的开发成熟而逐年上升,

在预测期末达到稳定状态。

15、假设未来各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既定的供产销政策能一直执行

到位,具体各项相关政策如下:

1)被评估单位于销售产品前一周预收一半货款,销售确认后收回剩余

货款的平均账期不超过三个月;

2)供应商给予被评估单位的平均账期不超过两个月;

3)被评估单位需要备一个月生产活动所需的原材料;

4)被评估单位以销定产,年末库存商品余额可控制在相当小的额度,

与资产规模相比可忽略不计。

十、 评估结论

(一)收益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人民币玖拾玖亿伍仟捌佰零柒万元整(RMB 995,807 万元)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

-33-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人民币壹佰零贰亿柒仟零肆拾万元(RMB1,027,040.00 万元)。

(三)评估结论

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方法 账面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收益法 52,839.88 995,807.00 942,967.12 1,784.57

市场法 52,839.88 1,027,040.00 974,200.12 1,843.68

差 异 -31,233.00 -31,233.00

1、所依据信息资料的质量和可靠性分析

本次评估中的收益法中的盈利预测数据,主要是参照被评估企业提供

的未来年度《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申报明细表》,并结合企业历史盈利水平的

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的,企业历史的财务数据均取自经

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其基础数据的质量与可靠性较高。经核实,企业的财

务数据可以作为未来收益分析预测的基础。其他收益法所需的技术指标数

据均取自包括 Wind 资讯金融终端在内的网络专业数据载体。

2、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995,807.00 万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027,040.00 万元,两

者之间差异为 31,233.00 万元。

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

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符合对资产的基本定义。它是从整体上考虑企业的

价值,综合考虑了企业人员、资产、组织管理等各方面因素,对企业未来

-34-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获得盈利的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分析,最后将企业资产未来带给投资者的

收益进行折现后确定企业价值。

市场法是根据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可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

格,通过分析对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各自特点确定被评估企业的股权评估

价值。从本次所选取的可比公司来看,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所选取的可比

公司虽为新材料制造企业,但在材料品种、材料未来应用发展上还是有差

异的。因此从估值角度看,本次市场法的估值的针对性较差。据以上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玖拾玖亿伍仟捌佰零柒万元整(RMB

995,807 万元)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应收票据账面值为 32,000 万元,占流动

资产比重为 58.22%。其中,客户 A 承兑的商业汇票 30,000 万元,票据到期

日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客户 B 承兑的商业汇票 2,000 万元,票据到期日

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若上述票据不能如期全额兑现,则会对本次评估结

论产生较大影响。

2、截至本报告日,被评估单位仍未完成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程序。虽然被评估单位正积极准

备相关的申请资料,但上述行政许可能否获得及获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35-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性,如上述行政许可的获得时间点晚于预期,则可能会对本次评估结论产

生较大影响。

3、本次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基于所有评估假设均能成立的前提下对未来

年度自由现金流量做出预测,评估假设包括企业未来战略规划和经营政策。

若未来相关假设无法成立、或相关战略规划发生变化、或相关政策未能执

行到位,均可能会对本次评估结论产生较大影响。

4、被评估单位未来预测期内可能存在新设备和相关人员配备未能如

期达到生产状态、相关审批认证未能按计划通过、产品销量和售价与预

计不符等风险,本次评估结论是在上述事项均按计划实现的假设前提上

做出的合理估计。

5、被评估单位与美国 AMI 公司签订了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排他性、

无限期的 25 项石墨烯专利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未来可能存在该协议未能

永久、有效执行的风险,本次评估未考虑该项风险对被评估单位收益的

影响。

6、评估结论中不考虑控股股权或少数股权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

没有考虑流动性因素引起的折价。

7、本评估结论与委估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存在增减变动,评估报告中

没有考虑由此引起被评估单位有关纳税义务的变化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8、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日之间,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未作特殊说

明,且评估人员根据一般经验也未发现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期后重大事项。

9、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

-36-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10、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审计报告审定,本次评估部分引用了该审计报告结论。本报告签

字评估师了解所引用的专家意见或审计报告结论的取得过程,并承担引用

专家意见或审计报告结论的相关责任。

以上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 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的媒

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除外。

4、 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

效期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0日止。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2016 年 9 月 27 日。

(以下无正文)

-37-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此页无正文)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法定代表人: 资产评估师:

地址:中国上海迎勋路 168 号 16 楼

邮编:200011

传真:021-63766338

电话:021-63788398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38-

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附件:

除特别注明的外,其余均为复印件

1、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被评估单位验资报告;

3、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审计报告;

4、 被评估单位房屋租赁协议;

5、 专利技术使用许可协议;

6、 车辆行驶证;

7、 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8、 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9、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10、 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 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12、 收益法评估汇总表。

-39-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西能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