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6-10-1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传闻情况
近日,证券时报网刊载了《*ST 新都保壳生变丰兴汇资管介入》一文。文中
提到,长城汇理的董事长宋晓明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信息,称鉴于深圳丰兴汇资
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拟无条件捐赠资产给上市公司,其方暂时撤回提请本公
司监事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应提案。
二、 澄清说明
经核实,上述传闻事项部分属实。
由于媒体报道中提到消息来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城汇理的董事长宋晓
明,本公司特向股东长城汇理发函,请长城汇理对此事项进行核实并向本公司书
面回复核实情况。本公司在微博上搜索,也没有查询到宋晓明先生在个人微博上
发布有关“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拟无条件捐赠资产给上市公司”
的内容。
针对媒体报道的丰兴汇拟捐赠资产事项,本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
就此事项说明如下:
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丰兴汇”)作为公司的股东,一直
关心公司的经营和发展。9 月 19 日丰兴汇向公司董事会发函,提议鉴于目前没
有其他股东提出注入资产等有效措施,丰兴汇考虑购买某公司的股份,并无条件
赠送给本公司,以帮助本公司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本公司董事会收到丰兴汇关于拟捐赠资产的建议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将相关资料发给公司董事审阅,但没有发给公司任何股东,董事会拟在对
标的资产进行调查了解后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此事项,并在审议后进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此外,考虑到丰兴汇尚未达成股份购买协议,本公司对拟捐赠资产的情
况不够了解,董事会尚未正式讨论和审议捐赠事宜,就此事项本公司仍处于沟通
和研究、论证阶段,能否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没有在当天发布
相应的公告。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月 22 日,丰兴汇向公司发函,主要内容为:“2016 年 9 月 21 日,贵公司
发布的公告显示,贵公司股东长城汇理等已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提案,提请监事
会召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受赠大海科林光电 100%股权事宜。鉴
于其他股东已有提案,提议无条件捐赠光伏资产给贵公司,且即将提请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而截至目前,丰兴汇尚未达成具体的股份购买协议,相关事项尚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丰兴汇暂时撤回关于捐赠资产的函。”
三、 其他说明
关于丰兴汇拟向本公司捐赠资产一事,本公司董事会仅向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进行了情况通报并发送相关资料,因未经董事会正式审议尚未发布相应的公告,
更没有向长城汇理等任何股东报告并发送任何资料。本公司在 10 月 9 日向长城
汇理和宋晓明发函核实相关事项,长城汇理于 10 月 10 日回函本公司,对媒体报
道中提到的长城汇理董事长宋晓明发布微博一事说明如下:“我司以书面形式向
贵司监事会提交了暂时撤回相关提案的《公函》,主要内容为:‘鉴于深圳丰兴汇
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拟无条件捐赠资产给上市公司,我方暂时撤回 2016
年 9 月 19 日向新都酒店监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提案’”,“上市公司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后约一小时,我司董
事长宋晓明先生也以图片形式将该公函的扫描件在微博上进行了发布”,“宋晓明
先生也未就上述事项接受过媒体采访”。经核查,包含上述未公开信息的宋晓明
先生的个人微博内容已经被删除。
四、 必要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
指定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