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 云维 公告编号:临 2016-065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重整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23 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制焦”)通知,大为制焦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收到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的(2016)云 01 民破 5 号《民
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事裁定书》中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省第二安装
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安装公司”)对大为制焦的重整申请,《决定书》
中指定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大为制焦管理人。
2016 年 8 月 23 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曲靖大为焦化
制供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焦化”)通知,大为焦化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收到昆明中院的(2016)云 01 民破 4 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
事裁定书》中裁定受理申请人第二安装公司对大为焦化的重整申请,《决定
书》中指定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大为焦化管理人。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发布临 2016-038 号《*ST 云维关于控股子公司云
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发布临 2016-039 号《*ST 云维关于控股子公司曲
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发布临 2016-055 号《*ST 云维关于法院受理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控股子公司重整的公告》。
一、大为制焦重整进展情况
大为制焦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
定,管理人已依法有序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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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0 月 11 日昆明中院在《人民法院报》第 6 版刊登《公告》,大为
制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10 月 28 日(周五)上午 9 时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
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子午路新广电大楼
北楼)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将核查债权,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债
权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等文件,于当日 8 时 30 分前到场办理身份核实
及参会手续。
二、大为焦化重整进展情况
大为焦化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
定,管理人已依法有序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2016 年 10 月 11 日昆明中院在《人民法院报》第 6 版刊登《公告》,大为
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10 月 27 日(周四)上午 9 时在云南省曲靖市锦怡
花园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子午路新广电大楼
北楼)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将核查债权,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债
权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等文件,于当日 8 时 30 分前到场办理身份核实
及参会手续。
公司已向大为制焦、大为焦化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公司向大为制焦申
报债权金额为 188,856.59 万元,向大为焦化申报债权金额为 54,497.82 万元,
由于债权人会议通知中未披露重整计划草案,暂时无法估计此事项对公司经营
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
管理人将根据大为制焦、大为焦化重整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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