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上交所 2016-10-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6-037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国有上市公

司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1、激励对象名单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1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

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国有上市公司试行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二、 公示情况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公示期

间,公司内部任何部门、下属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

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反映公示激励对象情况和存在问

题。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任何主体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任何问题。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石化油服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