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16-062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60号”文批准,合肥合锻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
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1,700,000.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29,997,75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702,24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14年10月30日到账。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
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4]AH0004号《验
资报告》。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合锻智能分别在兴业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
交 通 银 行 安 徽 省 分 行 分 别 设 立 了 账 户 号 为 499040100100165449 、
341306000018170152109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
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兴业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 499040100100165449 9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341306000018170152109 71,702,249.8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预计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1 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 19,690 11,390
2 大型数控机械压力机技术改造项目 13,880 8,150
合 计 33,570 19,540
截至2016年9月30日,“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939,127.61(包含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大型数控机械压力机技术
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54,181.00元(包含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三、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1、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
术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9,690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1,390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8,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重型加工车间(新建20,178m2厂房和增添
必要加工设备)和热处理车间(新建3,863m2厂房和增添必要加工设备),项目建
设期18个月。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已向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104,602,635.87元。
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实施进度未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进度。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根据项目
目前的进展情况,调整后“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预计于2017年3
月31日建成投产。
2、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原因
由于公司自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启动建设已
有四年多的时间,外部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项目原有的技术
工艺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保
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项目原有技术工艺进行了论证、优化和改进;同时受外
部气候因素的影响,耽误了施工进度,进而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迟。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现状
而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现状
做出的,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
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进度等
相关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
的完成期限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
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高
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期限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3、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
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2014 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该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