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3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6]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76号)和安徽省国资委等六
部门《关于印发<省属“三煤一钢”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资评价[2016]81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做
好化解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工作,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源煤电”)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皖北煤电”)按照国家、安徽省化解过剩产能总体部署要
求,2016年-2018年年底前拟关闭退出矿井3座,分别是恒源煤电刘桥
一矿、卧龙湖煤矿,皖北煤电百善煤矿,化解产能380万吨/年。
一、恒源煤电退出产能情况
1.刘桥一矿。因长期亏损、资源枯竭,2017年底前关闭,退出产
能140万吨/年,占恒源煤电总产能的9.43%;截至2016年6月30日,刘
桥一矿账面总资产18521.70万元,占恒源煤电总资产的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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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卧龙湖煤矿。因煤与瓦斯突出、长期亏损、赋存条件差等原因,
2018年底前关闭,退出产能90万吨/年,占恒源煤电总产能的6.06%;
截至2016年6月30日,卧龙湖煤矿账面总资产113129.50万元,占恒源
煤电总资产的8.74%。
二、人员安置
对退出矿井涉及的人员安置,按照企业挖潜消化一批、落实岗位
补贴稳定一批、实施内部退养分流一批、组织岗位对接就业一批、落
实扶植政策创业一批、提供援助服务托底一批的要求,分类别、多渠
道妥善安置。
三、专项奖补资金情况
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费用,由中央和省共同承担50%,市(县)
政府与企业承担50%,其中市分担部分通过退出产能土地收储出让收
入解决,不足部分由企业兜底。
关于化解产能的后续进展情况,恒源煤电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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