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进行审查,聘任的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
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
件。同意聘任靳文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勇红先生、马华萌女士、
牛领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养团先生为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
书,聘任李慧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雁明
田高良
杨为乔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