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6-04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10月11日(周二)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周一)~
2016年10月11日(周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10
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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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钟俊。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
份235,79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875,356
股)的45.3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7.公司董事共4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共2人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除外)共3人列席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2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议
案表决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159,146,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1%;反对 1,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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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5,783,13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2%;反对 1,1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已更名为:中国
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
石化),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76658001 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
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茂名石化回避表决。
(二)《关于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机构和 2016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
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235,804,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4%;反对 1,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783,13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2%;反对 1,1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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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继伟、章然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
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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