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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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6-06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或“预案”),并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

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6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同

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预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

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重组预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在重组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交易方案具体情况”之“(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方案具体情况”

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具体方案”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情况” 中修订并补充

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价触发条件成立后,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对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的具体期限。

2、在重组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中修订并补充

披露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依据。

3、在重组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和“第

1

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中修订并补充披露本

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具体原因及论证过程。

4、在重组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十三、标的公司的资产存在权属瑕疵

的风险”、“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和相关风险提示”之“二、本次交易的

风险因素”之“(十三)标的公司的资产存在权属瑕疵的风险”补充披露对于关

于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权属瑕疵的资产补充披露的特别风险提示。

5、在重组预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一、南京华能”之“(三)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中修订并补充披露南京华能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6、在重组预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 “二、华能能交”之“(三)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中修订并补充披露华能能交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7、在重组预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 “三、世纪城集团”之

“(三)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中修订并补充披露世纪城集团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8、在重组预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 “三、世纪城集团”之

“(四)主要财务数据” 中修订并补充披露世纪城集团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

指标数据。

9、在重组预案“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三、世纪城集团”之“(十)

世纪城集团与南京华能、华能能交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情况”中修

订并补充披露世纪城集团与南京华能、华能能交是否存在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人关系情况。

10、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一、宁华物

产 100%股权”之“(二)历史沿革”中修订并补充披露宁华物产 2016 年 3 月增

资背景、增资金额、评估和交易作价中是否考虑了增资事项的影响等情况。

11、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一、宁华物

产 100%股权”之“(七)宁华物产最近两年一期的销售情况”中修订并补充披露

宁华物产最近两年一期的销售情况

12、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一、宁华物

2

产 100%股权”之“(八)宁华物产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中修订并补充披

露宁华物产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就以及主要财务指

标的大幅波动的原因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原因、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稳定性、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具备持续性、报告期内

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3、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一、宁华物

产 100%股权”之“(九)宁华物产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中修订并

补充披露宁华物产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4、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一、宁华物

产 100%股权”之“(十)宁华物产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评估情况”

中修订并补充披露宁华物产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评估情况。除 2016

年 3 月增资及 2016 年 4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资产评估外,宁华物产

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交易、增资或股权变动情况。

15、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一、宁华物

产 100%股权”之“(十一)涉及高危险、重污染行业情况”中修订并补充披露宁

华物产对应的主要资产是否存在涉及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16、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 “二、宁华世

纪 100%股权”之“(二)历史沿革”中修订并补充披露宁华世纪 2016 年 4 月增

资背景、评估和交易作价中是否考虑了增资事项的影响等情况。

17、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 “二、宁华世

纪 100%股权”之“(八)宁华世纪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中修订并补充披

露宁华世纪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就以及主要财务指

标的大幅波动的原因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原因、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稳定性、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具备持续性、报告期内

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8、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 “二、宁华世

纪 100%股权”之“(九)宁华世纪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中修订并

3

补充披露宁华世纪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9、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 “二、宁华世

纪 100%股权”之“(十)宁华世纪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评估情况”

中修订并补充披露宁华世纪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评估情况。除 2013

年 6 月和 2016 年 4 月增资涉及资产评估外,宁华世纪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交易、

增资或股权变动情况,并补充披露 2016 年 4 月增资情况。

20、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二、宁华世

纪 100%股权”之“(十一)涉及高危险、重污染行业情况”中修订并补充披露宁

华世纪对应的主要资产是否存在涉及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21、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 “三、南京市

燕江路 201 号房产”之“(三)南京市燕江路 201 号房产主要财务数据”中修订

并对南京市燕江路 201 号房产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补充说明。

22、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 “三、南京市

燕江路 201 号房产”之“(四)涉及高危险、重污染行业情况”中修订并补充披

露南京市燕江路 201 号房产是否存在涉及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23、在重组预案“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合规性及必要性分析”之“(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中修订并补充披露

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安排测算依据及可行性分析。

24、在重组预案“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合规性及必要性分析”之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分析”中修订并补

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比例及用途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规定。

25、在重组预案“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合规性及必要性分析”之“(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中修订并补

充披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26、在重组预案“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之“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之“(五)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权属清晰的

4

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中修订并补充披露交易

标的对应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产以及,说明交易标的存

在权属瑕疵的所有房产和土地及其是否可能构成本次重组的法律障碍等资产情

况。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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