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6-079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可能构成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
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已停牌时间累计计算),
即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10 月 2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
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1
息为准。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