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中茂: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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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6-079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可能构成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

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已停牌时间累计计算),

即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10 月 2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

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1

息为准。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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