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7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3:00 在公司 205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已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张新明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邹
应全先生和董事陈必源先生因出差分别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张洪女士和董事刘
彦峰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
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保定乐凯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追加投资 2,893.00 万元,总投资由原 3,100.00 万元变更为 5,993.00 万元;
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计划用地由原 1,250.00 平方米变更为 4,457.0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由原 2,500.00 平方米变更为 11,604.81 平方米;同意调整该项目完成
时间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
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