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监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1 16: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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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7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16 年 11 月 13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

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海顺新

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上

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

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

任期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事。最近两年内

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监事会有权推荐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

可以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推荐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候选人;

(3)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员

工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天内(即 2016 年 10 月 16 日前)

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

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为自

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

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

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6 年 10 月 16 日 17:

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

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童小晖、钱燕

电话:021-37017626

传真:021-33887318

邮编:201103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

附件: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推荐人基本情况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被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请在“是” 或“否” 前打“√”)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提名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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