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关于与美国Amyris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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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2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美国 Amyris 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文件,

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拟开展战略合作,对合作的具体交易细节及权利义务关系等以

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合作相关事宜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美国 Amyris 公司(以下

简称“Amyris”)签署了《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 Amyris,Inc 之合作框架协议》

和《融资与维生素 E 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

结合各自的优势和资源,构建发挥协同效应的全面战略合作模式,签署了合作框

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Amyris,Inc

2、注册地址:5885 Hollis Street Suite 100 Emeryville California

3、注册时间:2003 年 7 月 17 日

4、上市时间:2010 年 9 月 28 日

5、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企业概况:Amyris 是一家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其共计约拥

有 250,000,000 股普通股,均为流通股,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Amyris 为综合可

再生产品公司,为全球特殊化工和运输燃料市场提供石油来源产品的各种可持续

性替代产品。公司通过利用其工业生物合成科学技术平台对微生物进行改造(主

要是酵母),使其作为将植物来源糖转化为各种烃分子的发酵生物型工厂,所得

到的产物可以广泛应用于各个产品之中。目前 Amyris 是世界上唯一一家以发酵

法生产法尼烯的公司,且拥有该产品的专利。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 Amyris,Inc 之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维生素 A 合作计划

Amyris 将按照双方同意的计划,利用其先进的工业生物合成技术平台研发

出低成本、高转化率的维生素 A 或维生素 A 中间体生物发酵菌种与工艺,一旦

研发成功,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

将成为该知识产权的全球独家授权使用方。双方还可以在中国合资设立由公司控

股的生产企业等合作方式。

2、基于维生素 A 的合作,延伸认购 Amyris 股票

基于维生素 A 的合作,Amyris 将主要以认股权证的形式向公司签发以每股

0.5 美元总价 5,000,000 美元认购 10,000,000 股 Amyris 股票。

(二)《融资与维生素 E 领域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或子公司根据 Amyris 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其提供总计不超过 2,500

万美元的借款。

1、借款期限

借款或第一笔借款(如 Amyris 要求分次获得借款)发出之日起五年,Amyris

有权提前还款。

2、利息及支付方式

Amyris 向公司按季度支付利息,每季度的借款利息为:利息=借款金额

×10%/4。

3、违约

无论何种原因,当出现如下任意一种情形时,即构成 Amyris 对本协议的违

约:

(1)Amyris 无法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Amyris 或/及其合作方直接或间接将法尼烯销售给除能特科技之外的

任何其他维生素 E 或维生素 E 中间体生产厂家;

(3)Amyris 或/及 Amyris 子公司无法满足能特科技对法尼烯的需求量,

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了中断供货现象;及第三方生产商无法生产出按照双方签署的

法尼烯供应协议所约定的法尼烯需求量。

4、救济

(1)如 Amyris 出现无法到期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况,随后 10 日内

Amyris 应发行新股(以支付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且公司有权以本金或利息

到期日前九十个交易日 Amyris 股票均价的 90%的价格认购该新股。

(2)如 Amyris 出现无法到期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况,或 Amyris 或/

及 Amyris 子公司无法满足能特科技对法尼烯的需求量(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了中

断供货现象),以及第三方生产商无法生产出按照双方签署的法尼烯供应合同约

定的法尼烯需求量,Amyris 应将与生产维生素 E 有关的法尼烯相关知识产权全

球独家免费许可能特科技使用,并将其发酵、菌种等相关技术指数、工艺、图纸、

技术资料、技术规范转交给能特科技并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确保能特科技

可以利用以上知识产权自主生产出法尼烯;

5、承诺

在签署正式协议,并满足双方约定之日起,Amyris 同意在全球范围内授予

能特科技对于应用于维生素 E 领域的法尼烯永久独家采购权。除能特科技外,

Amyris 不会将其法尼烯直接或间接地供应给其他维生素 E 或维生素 E 原料制造

商,并从数量上保证满足能特科技对于法尼烯采购量的需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将形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在各

自优势领域不断寻求新的机遇,结合企业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同时,

确保能特科技异植物醇原料的独家使用及稳定长期供应,保证能特科技投资维生

素 E 产品的安全和效益,有效提升公司的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规划并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两份“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

文件,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拟开展战略合作,对合作的具体交易细节及权利义务关

系等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协议仅是战略合作初步意向,只对双方合作的领域、模式等

方面确定了总体的意向,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

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涉及的后续合作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 Amyris,Inc 之合作框架协议》;

2、《融资与维生素 E 领域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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