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予以审议的《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
议案》及相关事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
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用于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利用
资本市场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公司已制定《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
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
施,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
3、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相关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应规范。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衍生品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李中、郭义彬、刘云亮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