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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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 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6-068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0 月 11 日,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持股 5%以上股东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

股份减持相关资料。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国新能源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通

过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64%。本次减持后,国新能源仍持有公司股份 2,126.84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53%,不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山西省国 新 能 大宗交易 2016 年 10 月 10 日 9.99 元/股 300 0.64

源发展集 团 有

限公司 合 计 9.99 元/股 300 0.64

国新能源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 5%,自公司上市起累计减持比例为 2.6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山西省国 合计持有股份 2,426.84 5.17 2,126.84 4.53

新能源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数 2,426.84 5.17 2,126.84 4.53

展集团有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数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股份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国新能源不存在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2、国新能源于 2006 年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2,800 万股,公

司于 2008 年实施 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国新能源所持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增至 3,360 万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国新

能源仍持有公司股份 2,126.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不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大宗交易业务凭条;

2、国新能源营业执照;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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