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与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1 12: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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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和解协议》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者“公司”)于 20

16 年 9 月 20 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广东赛曼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曼投资”)、广东葆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葆

扬投资”)、东莞市斯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乐克电子”)侵犯公

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

置”,专利号: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 专利”)。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

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 73 民初 1808-1812 号《受理案件通知

书》。此案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发布的《关于起诉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

事项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赛曼投资、葆扬投资、斯乐克电子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签署

了《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生效时间

协议生效时间:自 2016 年 10 月 9 日起生效。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当事人一: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3 日,住址为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 486 号和业广场 25 楼,法定代表人为叶国富,主要经营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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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二:广东葆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7 日,住

址为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 486 号和业广场 2503 房, 法定代表人为林宗友,主

要经营投资管理服务:眼镜批发:婴儿用品批发:婴儿用品零售:小饰物、小礼

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等。

当事人三:东莞市斯乐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30 日,住址为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 208 号,法定代表人为徐作为,主

要经营研发、产销: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数码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等。

三、协议主要内容

赛曼投资、葆扬投资、斯乐克电子同意立即停止侵犯公司 99 专利专利权的

行为;在当事方依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和解金后,公司就协议签署前上述三公司

侵犯本公司 99 专利专利权的行为免于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协议当事方需要实施公司专利的,需与公司另行协商并签署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协议若顺利履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对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关系。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赛曼投资、葆扬投资、斯乐克电子签署的《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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