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6-10-11-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1.1 条、
14.1.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暂停上市。
该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编号:2015-05-20)。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
于 2016 年 5 月 9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同意受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恢
复上市申请的函》。
2016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 《关于提交恢复
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 函【2016】第 3 号),公司已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就上述函中问询
事项作出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并书面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详细情况见本公司
2016 年 6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9-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2.18 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
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
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
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
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2.19 条的规定,提请相关机构对公司恢
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本公司恢复上市的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深交所
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若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交所核准,本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关注
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