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6-062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253 号),主要内容如下:“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推
荐的《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 30
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
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一、重点问题
1、2016 年上半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饲料级 25-羟基维生素 D3 项目
由于停产效益为 0。
请会计师结合首发招股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披露情况(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或
收购项目,其预计效益需摘自首次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说明实际效益相关数据的测算口径和方法,对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对比说明公司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有关“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
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的规定。请保荐机构量化分析说明未达
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并结合公司上市前后的盈利能力情况,分析说明募集资金
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
2、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 13,400 万元用于核心预混
料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18,100 万元用于年产 4,000 吨环保杀鼠剂项目。
请申请人:(1)说明上述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投资构成明细、
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说明是否使用募集资金安排非资本性支出及其合理性;
(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请保荐机构核
查并发表意见。
二、一般问题
1、申请人本次拟从事核心预混料项目及核心预混料项目项目。请申请人说
明本次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说明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相关资质和
经营许可,申请人是否已取得相关资质许可,说明现有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或纠纷,募投项目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销售全部必备资质,是否履行相关检验
程序,是否存在产品安全隐患。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