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关于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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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概况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支队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签订了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升级改造的销售合同,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12,120,260 元,其中: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 3,331,760 元,科目

二科目三升级改造 8,788,500 元。

二、合同内容

1、合同标的: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升级改造项目。

2、交易总金额:12,120,260 元。

3、结算方式:银行电汇,卖方全部货物到货、办理到货手续并通过到货验

收,取得买方开具的到货验收合格文件后 30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

款的 30%;货物安装调试运行 30 日后,无其它问题,买方根据卖方开具的全额

正规发票支付合同价款的 60%;预留合同价款的 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

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4、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 100 天,按照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5、合同生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

生效。

6、质保期:本项目的整体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为期 6 年。

7、验收: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公安部最新规定。

8、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1

不成双方均可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合同中包含的驾驶人考试

监管系统产品系公司该类产品首次进入东北地区。

2、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3、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

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

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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