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河南智游臻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公司关于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郑州源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宫原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指
尖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市凯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锐金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徐元达、张善正合计持有的河南智游臻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游臻龙”)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以30,000.00万元现金收购智游臻龙100%股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是合法的,评估机构的能力满足此项评估工作的要
求,评估过程是独立的;
3、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智游臻龙100%股权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内部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通过本次交易可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关
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河南智游臻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利民、贠庆怀、周林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