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1 号健兴科技大厦 C
栋 8 楼 A 会议室召开了 2016 年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本会议的职工代表共 84 名。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以 8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李菡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菡女士将与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李菡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李菡女士的简历
李菡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曾任浙江省绍兴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2012 年加
盟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法务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
李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