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6-07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 2016 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
首批拟合作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
2016年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首批拟合作机构的公示通知”(网址:
http://www.bjeit.gov.cn/jxdt/tzgg/232534.htm),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与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共同申请的“智慧城市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筹)”成功入选公示名单。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是由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旨在落实中国制造
2025战略,打造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内生于城市创新要素、具有国际竞争力
的高精尖产业,同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吸引多方力量共同支持高精尖产业
发展。基金计划总规模20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计划出资50亿元,将重点支持《<
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一代移动互联网、
自主可控信息系统、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新材料、现代都市等领域。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拟发起设立的北京智慧城市产业并购基金成功入选北京市高精尖
产业发展基金首批拟合作机构公示名单,说明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取得的成就与
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北京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肯定与支持,此
次拟发起设立的智慧城市产业并购基金成立后将重点投资、并购与整合符合北京
市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有核心技术与产业规模的优质企业,将有力的推动
公司在产业并购整合方面的资源与能力。
二、风险提示
1、拟合作机构名单已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公示,公示之日起7
日内(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 接受社会各界对拟合作机构提出
的异议和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向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北京市财政局反映,因此公司最终入选尚存在不确定性。
2、拟发起设立基金事宜需经公司相关权利机构审批通过后实施,目前公司
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基金方案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