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和晶宏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独
立意见
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与福建智趣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趣互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希望通过建立紧密、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
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长,深化幼教产业布局,致力于在幼儿园家校共育
平台、幼儿园多媒体教育内容发布平台、幼儿园投资等幼儿教育产业的多个领域,
通过业务和资本的合作,共同做大做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智趣互联作为国内优秀的“互联网+幼教”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幼儿园
提供“智趣坞幼教系统”、“保贝卫士”家校互动安全系统平台、智能硬件终端
等教育信息化的软硬件服务。为加强技术研发,整合上下游产业,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智趣互联筹划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认购
对象,定向发行股份共计不超过 2,840,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增发”)。智趣互
联本次增发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平台的研发及运营、投资幼儿园、补充流动资
金。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晶宏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晶宏智”)与智趣互联签订《福建智趣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
购协议》,和晶宏智拟以自有资金 29,999,993.66 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参与认购智趣互联的本次增发,拟认购股份数量为 1,419,782 股,认购价格为
21.13 元/股。和晶宏智通过本次资本合作,进一步加深公司与智趣互联的战略合
作关系,共同推进双方在幼教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和晶互联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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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的综合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需求和长远利益。
和晶宏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不构成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和晶宏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朱 谦
俞丽辉
周新宏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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