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1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6 年 9 月 30 日,《中国化工报》主要报道了以下内容:浙江省 2016 年
产能淘汰名单出炉,被列入淘汰的落后产能包括本公司下属建德农药厂的亚磷酸
二甲酯、草甘膦水剂、草甘膦颗粒剂、单甲脒、毒死蜱、二氯喹啉酸、助剂、氯
甲烷、氯化橡胶、氯化石钠等产品的 23 条生产线,合计产能 2 万吨。
二、澄清声明
该报道中所指本公司建德农药厂的以上 23 条生产线是建德农药厂(梅城镇
老厂区)的生产装置。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化工进园区的要求及企业产品转型升
级的需要,本公司于 2006 年开始逐步将建德农药厂老厂区的亚磷酸二甲酯、草
甘膦水剂、草甘膦颗粒剂、单甲脒、毒死蜱、二氯喹啉酸、助剂、氯甲烷、氯化
橡胶、氯化石钠等产品的生产装置停产,2010 年全部正式停产,今年将完成全
部现场清理工作。上述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 2006
年度对建德农药厂老厂区二甲酯等生产装置计提了 12123443.89 元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详见 2007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披露)。故此次该落后产能的淘汰对公司目前的生
产经营和当期效益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三、其他事项说明
感谢广大媒体和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
露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