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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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6 临-053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继续聘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湘

国资预算[2008]251号)的规定,要求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选聘,为此

公司需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现已从投标的四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初步筛选

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事前,就要求公开选聘会计事务所事宜公司与瑞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达

成了一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

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对其多年来的支持和帮助表

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是我国注册会计师

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015年12月底,大信拥有员工4037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134人。博士、硕士

研究生以上学历近400余人,拥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另外,大信

具有丰富的军工行业审计经验,其客户目前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主审、中

国船舶工业集团参审等军工企业,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

三、监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新聘会计师事务所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求,本次更换会计事务所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国证监会、湖南省国

资委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没有损害广大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它

上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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