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2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 745 号之二金广大厦二楼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4:30
(4)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00—2016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钿隆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6,908,36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1231%。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为 315,360,7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51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人共计 7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21,547,57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1.6068%。
(3)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76 人,代表
股份 52,207,68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89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信信扬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6,705,3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202,911 股,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004,671 股;反对 202,911 股;弃权
10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
(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705,3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202,911 股,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004,671 股;反对 202,911 股;弃权
10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705,4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8%;反对 202,911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004,771 股;反对 202,911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705,4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8%;反对 202,911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004,771 股;反对 202,911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
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