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1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银行资金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
为 7,600 万元,合同期为一年。目前公司已归还上述借款。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 4,600 万元和 3,000 万元,
其中 4,600 万元期限两年,3,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于近日取得了上述合同。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景涛先生、鲍喜波先生、刘锋先生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公司以厂房和土地抵押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抵押的资产为位于石
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 209 号的公司自有土地和房产,明细如下:
房产:石房权证开字第 750000044 号、石房权证开字第 750000045 号、石房
权证开字第 750000046 号、石房权证开字第 750000063 号
土地:高新国用(2010)第 00039 号、高新国用(2011)第 00135 号、高新
国用(2011)第 00136 号
抵押房产总面积为 9,329.03 平方米,抵押土地总面积为 74,021.632 平方米。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抵押房产、土地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4,278.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93%。
上述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