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64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市儿科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北京市儿科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
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及合作方介绍
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
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家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
服务产业。
北京市儿科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是一所综合性儿科临床基
础研究机构,也是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生、博士生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2008 年被批准为教育部--省部共建儿科重大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
所于 1979 年成立,隶属于北京儿童医院直接管理。2007 年底研究所完
成了十一五发展规划,拟重点开展在儿童感染性疾病(细菌、病毒)的
流行病学监测与防治、儿童呼吸道过敏性疾病的监测与防治、儿童营养
健康监测与疾病防治以及出生缺陷和遗传代谢病的分子诊断四个专业方
向加大研究力度,为儿童健康服务。
公司与北京市儿科研究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
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研究机构与社会资本在临床转化领域的合作方
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和社会资本的市场化优势,
打造集科研、临床转化、产业化应用于一体的临床医学转化平台。
(二)合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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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合作开展复杂疾病精准医学技术的研发、转化、应用,以新
生儿遗传病筛查、儿童遗传病诊断、出生缺陷组织工程修复、遗传病治
疗为重点方向;下设公共技术平台、以临床疾病为导向的课题组、以产
品为导向的开放联合课题组、转化应用项目组、遗传资源样本库和数据
中心。
2、甲方以其医学遗传中心为基础搭建公共技术平台、以临床疾病为
导向的课题组、以产品为导向的开放联合课题组;负责转化应用的技术
引进和人才推荐。
3、乙方以其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北京经开国际企业大道 III 拟购买物
业为基础,提供不少于 10000 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用于精准医学技术的研
发和转化;以其全资投入建设的“北京明安儿童医院”和“肿瘤精准医
疗中心”提供临床应用平台;以其医疗信息化运营管理子公司“明安在
线(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必要的医疗信
息化服务和运营服务。
4、双方在《加快推进科研机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试行)》
框架下,探索以下具体合作形式:
(1)联合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
(2)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
(3)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4)协作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5)联合开展研发、中试、技术咨询和人才培养
(6)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合作形式。
5、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框架下积极推进合
作事宜,就具体的合作形式、相应的利益分配机制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并按照规定履行有关部门报批程序。
(三)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为十年,本协议到期前六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
长合作期限。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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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并生效。
(五)其他
1、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
充协议。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所涉及的文件资料、数据及本
协议条款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
但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3、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形下转让本协
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4、本协议中未确定之具体执行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进一步确
定。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本次战略
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后的短期目标及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协议,目前双方尚未就具体合作形式、
相应的利益分配机制签订具体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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