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7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定光伏项目一期工程获得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平定县锁簧镇 5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
拟投资开发建设山西省平定县锁簧镇 5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
称:平定光伏项目,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 2016-037-对外投资公告)。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
法》有关要求,一期工程 30 兆瓦已于日前获得山西省发改委备案(晋
发改备案【2016】-221 号)。一期项目总投资 31229 万元,资金由
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该项目备案证有效期为 24 个月。在备案
证有效期内,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0 年 6 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
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山西省发改委对该项目
节能评估批复和有关土地、规划、环保、安全、消防等行政部门许
可文件后开工建设。
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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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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